我认为将劳动分解是理顺经济关系的“道德”的经济学的关键。

提交者: 黄奇 [876 byte(s)] 于 December 09, 1998 at 18:54:18:


我想大概很少人反对物质的无限可分吧?据说还有一种基本粒子被命
名为“毛粒子”,因为毛泽东是坚信物质无限可分的。
劳动是一个过程,为什么不可分呢?

实际上在我们所学的经典的政治经济学中,也有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
这样的提法,说明劳动确实是有差别的,这种差别不正说明劳动还有更
细致的“结构问题”吗?

根据我在前面贴过的理论,劳动包括:人的知识运用过程、人的动作
与生理反应过程、人的意识定态过程。

“人的动作与生理反应过程”实际是人作为一种动力装置的过程,在
传统的劳动中占有很大比重,但随着人类科技的发展,这种作用越来越
小。

“人的意识定态过程”是很重要的概念,如有很多活动,人主动从事时
被视为运动或者娱乐,人从中获得乐趣,这个过程中人的意识定态是愉
快的、自愿的;但同样的活动,人被强迫从事时,就会有厌恶感,这个过
程中意识的定态是不适的。从这个角度看,即使“劳动成为人们的第一
需要”,人类的需求问题并没有解决。
“人的知识运用过程”是讨论现代“知识经济”的起点,详情此不多
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