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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者: huangji [11050 byte(s)] 于 December 10, 1998 at 20:10:09:


剩余价值理论:成立与否取决于如何假设

黄佶

 

摘  要

 

  马克思在推演剩余价值理论时,首先假设劳动力的日价值是半天社会劳动。后

来,他忘记了这仅仅是一个假设,得出结论:“工人是半天为自己劳动,半天为资

本家劳动。”

  如果假设劳动力的日价值是一天社会劳动,剩余价值理论就无法成立。马克思

没有说明他为什么假设是半天,而不是一天。

  如果劳动力的日价值是一天社会劳动,也即剩余劳动时间等于零,资本家是否

也能获得利润呢?使用马克思的同一个例子,可以证明答案是肯定的。

  由于剥削工人的剩余劳动不是资本利润的唯一来源,所以工人阶级和资本家阶

级之间的关系不是你死我活。两个阶级之间的矛盾可以在法律的框架中得到解决,

而不必使用阶级斗争,即一个阶级消灭另一个阶级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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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思在分析劳动力的价值时说:

  同任何其他商品的价值一样,劳动力的价值也是由生产从而再生产这种特殊物

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决定的。(《资本论》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下同,p193)

  活的个体要维持自己,需要有一定量的生活资料。因此,生产劳动力所需要的

劳动时间,可化为生产这些生活资料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或者说,劳动力的价值,

就是维持劳动力所有者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p194)

  假定平均每天所需要的这个商品量包含6小时社会劳动,那么每天物化在劳动力

中的就是半天的社会平均劳动,或者说,每天生产劳动力所需要的是半个工作日。

生产劳动力每天所需要的这个劳动量,构成劳动力的日价值,或每天再生产出的劳

动力的价值。假定半天的社会平均劳动又表现为3先令或1塔勒的金量,那么1塔勒就

是相当于劳动力日价值的价格。(p195-196)

  这就是说,在以后的推导过程中,说劳动力的日价值等于半个工作日,或者6小

时的社会劳动,仅仅是一种假设。

  马克思在分析价值的增殖过程时,再一次重申了这一点:“在劳动力出卖时,

曾假定它的日价值=3先令,在3先令中体现了6个劳动小时,而这也就是生产出工人

每天平均的生活资料量所需要的劳动量。”(p215)

  然后,马克思又“随意假设”(p215注中的用语)了几个数字,描述了工人在

6个小时的劳动(价值3先令)中,把价值12先令的棉花(含纺纱过程中消耗的纱

锭)纺成了价值15先令的10磅棉纱。

  马克思接着说:

  我们的资本家愣住了。产品的价值等于预付资本的价值。预付的价值没有增

值,没有产生剩余价值,因此,货币没有转化为资本。这10磅棉纱的价格是15先

令,而在商品市场上为购买产品的各种形成要素或劳动过程的各种因素所花掉的也

是15先令:10先令购买棉花,2先令购买所消耗的纱锭,3先令购买劳动力。

(p216)

  怎么办呢?马克思认为资本家的思路是:

  劳动力的日价值是3先令,因为在劳动力本身中物化着半个工作日,就是说,因

为每天生产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要费半个工作日(这种口气好象是已经忘记了

“半天”不过是一个假设——引者注)。但是,包含在劳动力中的过去劳动和劳动

力所能提供的活劳动,劳动力一天的维持费和劳动力一天的耗费,是两个完全不同

的量。前者决定它的交换价值,后者构成它的使用价值。维持一个工人24小时的生

活只需要半个工作日,这种情况并不妨碍工人劳动一整天。因此,劳动力的价值和

劳动力在劳动过程中的价值增殖,是两个不同的量。资本家购买劳动力时,正是看

中了这个价值余额。

  ......

  劳动力维持一天只费半个工作日(还记得这仅仅是一个假设吗?——引者

注),而劳动力却能劳动一整天,因此,劳动力使用一天所创造的价值比劳动

力自身一天的价值大一倍。(p219)

  马克思随后又描述了“实际情况”:工人拿了日工资3先令(价值6个小时即半

天的社会劳动),实际上劳动了12个小时,多劳动了6个小时,因此,为资本家创造

了3先令的剩余价值。至此,马克思基本完成了剩余价值理论的建立过程,最后得出

结论:“因此,工人是半天为自己劳动,半天为资本家劳动。”(p245)

  我们可以发现,到了后来,马克思已经完全忘记了“半天”不过是自己的一个

假设而已,因此就产生了一个惊人的巧合:马克思在前面假定:工人每天的生活资

料量所需要的劳动量是半天的社会平均劳动;而他的结论恰恰又是:工人是半天为

自己劳动,半天为资本家劳动。

  如果马克思在前面假设的不是“半天”,而是:“工人每天的生活资料量所需

要的劳动量是一天的社会平均劳动”,结果会怎么样呢?

  显然,其结果是“劳动力维持一天需要花费一个工作日,因此,劳动力使用一

天所创造的价值和劳动力自身的价值一样大”;其结论只能是“工人整整一天都是

在为自己劳动,没有一分钟是为资本家劳动”,剩余价值理论无法成立。

  马克思为什么假设半天,而不是假设一天、或者超过一天?马克思没有说明。

  读者可能会说,很简单,假设超过一天是不合理的,因为如果一天的劳动不能

维持工人一天的生活,工人将会饿死;假设一天也是不合理的,如果工人整整一天

都是在为自己劳动,那么资本家的利润从哪里来呢?

  我也认为根据马克思对劳动力日价值的定义,假设超过一天的确不合理。(注

意:马克思在假设劳动力的日价值时,使用的单位是“社会劳动”的时间,如果以

个别劳动者的劳动时间作为单位,劳动力的日价值完全可能大于一天,我将在下一

章“影响波及全人类的剩余价值理论,其前提是一个可能性等于零的假设”中进行

讨论。)

  但是,象上面这样来解释假设一天不合理,其解释本身是否合理?如果这样,

还要什么推导和证明?直接说“利润来自剥削、来自工人为资本家劳动的部分”

不就得了?

  这种解释方式等于说:由于资本家的利润肯定来自工人的剩余劳动,所以,劳

动力的日价值必然小于一天社会劳动的价值。显然,这种解释不过是循环论证、同

义反复而已,不是科学的方式。

  现在,我们可以这么说:剩余价值理论能否成立,取决于对劳动力日价值的假

设。如果假设日价值小于一天的社会劳动,就能成立;如果假设等于一天,就不能

成立。

  为了说明一个理论,使用假设是可以的。但是,这个假设必须不影响结论,也

就是说,不论是假设半天,还是假设一天,都能够证明资本家的利润完全来自剥削

工人的剩余劳动,剩余价值理论才能够真正成立。

  显然,从这个标准看,剩余价值理论是不及格的。

  现在,我们来试一下,假设劳动力的日价值是一天社会劳动时间,也就是说,

工人第二个6小时的劳动和第一个6小时的劳动完全一样,资本家也必须为这6小时的

劳动支付3先令工资,看看资本家能不能通过生产和出售棉纱获得利润。

  由于两个6小时完全一样,我们只要分析在6小时中的情况就可以了,这样就可

以直接使用马克思的例子,也便于比较。

  在马克思所举的例子中(p215-216),工人在6个小时的劳动(价值3先令)

中,把价值12先令的棉花(含纺纱过程中消耗的纱锭)纺成了价值15先令的10磅棉

纱。马克思认为,“这10磅棉纱的价格是15先令”(p216),也就是说,价值15先

令的面纱,在市场上只能以15先令的价格出售。显然,其根据是他的“商品按照劳

动价值相等的原则进行交换”,即“等价交换”原则。

  现在,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个资本家生产出棉纱,打算卖给谁?显然,它只能

卖给用棉纱去织布的另一个资本家。为了方便,我们以后简称第一个资本家为“纱

资本家”,第二个资本家为“布资本家”。

  既然布资本家需要棉纱,他为什么不自己生产?很多读者会立即告诉我,专业

分工有利于降低各自的成本,用有限的资金另外建造一个纺纱车间,不如扩大织布

车间,扩大布的生产规模,降低布的生产成本;如果自己纺纱,由于不需要那么多

的棉纱,达不到专业纺纱厂的生产规模(纱资本家的棉纱卖给多个布资本家),纱

的成本会很高,所以,他选择向纱资本家购买。

  也就是说,由于棉纱的生产规模不同,所以棉纱的成本是不同的。回到马克思

的例子中就是,纱资本家可以让工人在6个小时内,消耗价值2先令的纱锭,把10磅

棉花纺成纱,每10磅棉花的成本为15先令;而布资本家却做不到,如果他也建造一

个纺纱车间的话,由于生产规模较小,他的工人可能需要9个小时,消耗价值4先令

的纱锭,才能把10磅棉花纺成纱。也就是说,如果布资本家自己生产棉纱的话,每

10磅棉纱的成本是:

  4.5先令(9小时劳动的价值)+4先令(纱锭的价值)+10先令(10磅棉花的价

值)牋18.5先令

  这次轮到布资本家愣住了。他拿出《资本论》一读(他买这本书时,只看了书

名,没看内容),知道原因在于自己的生产规模太小,所以棉纱消耗的劳动时间超

过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他打听到纱资本家生产10磅棉纱只需要15先令,就决定向纱资本家购买棉纱,

后者也计算出布资本家自己生产棉纱所需要的成本,开价18先令。

  布资本家一听跳了起来:“老兄,您的成本只有15先令,马克思先生说商品应

该等价交换!”纱资本家说:“我的利润呢?别忘了,工人的日价值现在是一天社

会劳动,他们在这里劳动一天,剩余劳动等于0!如果我克扣工人的工资,或者延长

他们的劳动时间,马克思会鼓动他们造反的!”

  布资本家听了此话,低头不语,大概想起了自己厂里的工会。同病相怜的纱资

本家赶紧说:“算了吧,我按照17先令的价格卖给您,你可以节约一个半先令,还

少操了很多心,我也有2先令利润。”布资本家看看天色已晚,厂里还等着棉纱织

布,就在合同上签了字。

  当然,实际上他们之间的对话没这么富有戏剧性。纱资本家说的是:“什么等

价交换?难道你以为我疯了吗?我能够以15先令的成本生产出来,是我的本领。每

10磅棉纱的价格是18先令,你愿意买就买,不愿意买,就算了。”布资本家冷冷地

说:“约翰(另外一个纱资本家)愿意按照每10磅17.5先令的价格出售。”纱资本

家软了下来,在心里暗暗地骂了约翰一声,然后说:“好吧,我按照17先令的价格

卖给你。”

  约翰会不会继续压价竞争,直至两个纱资本家中有一个以15先令的价格出售棉

纱呢?不会,因为他雇用的工人日价值也是一天社会劳动,他也想要有利润。

  从某种意义上说,纱资本家的利润是布资本家给他的报酬(尽管后者并不情

愿),因为纱资本家使布资本家获得棉纱所需要付出的成本从18.5先令降低到了17

先令。这一点我已经在本书第三篇“交换”第二章“利润:商品需求者给生产者的

报酬”中作了详细论述。

  回顾我研究剩余价值理论的过程,想通卖者和买者由于生产规模的不同,完全

相同的产品对于他们来说具有不同的成本(请原谅我这个没有受过经济学正规训练

的外行对这个经济学最基础的常识还需要“想”),因此商品没有必要“等价交

换”,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转折点。一旦想通了这一点,马克思在剩余价值理论中的

其它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但是,精通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读者会说:“慢着,上述买卖不过是一次贵卖

贵买,马克思早已有过详尽分析:贵卖贵买既不会带来净利润,也不增加社会总财

富。”

  然而,仔细研读《资本论》有关部分,我们可以发现,马克思对贵卖和贵买的

分析,采用了批判重商主义的思路,即使涉及商品的生产,也没有考虑买卖双方在

劳动生产力上的差距,而且他的一些分析也是存在问题的。这些我已经在本书第三

篇“交换”的第三章“商品经济的必然:论贵卖和贵买的意义”中作了详细的分析。

  现在我们可以看到,即使假设劳动力的日价值是一天社会劳动,资本家仍然可

以获得利润,因此,剥削剩余劳动不是资本家获取利润的唯一办法,剩余价值不是

资本利润的唯一来源。

  我在以往的论文和本书中一再强调“不是...唯一...”,意思是上述所

有分析并不排除实际生活中存在资本家损害工人阶级利益,剥削工人剩余价值,以

获取额外利润的情况。其常见方式有:克扣工人工资,延长劳动时间,提高劳动强

度,为了降低成本不惜损害工人健康,强迫工人在恶劣环境中工作,等等。

  我们必须坚决消除这些现象,那么具体如何行动呢?

  马克思以科学理论的形式宣布,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关系仅仅是剥削和被剥削

的关系,资本的利润只能来自对工人的剥削,因此,两个阶级的矛盾是你死我活

的,是不能调和的,工人阶级只有消灭了资产阶级才能真正获得解放。

  在中国,这一思想被概括成:阶级斗争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

  而我的研究表明:马克思在证明这个“科学理论”的过程中犯了错误,所以其

结论是错误的。正确的答案应该是:

  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关系不完全是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资本的利润不一定来

自对工人的剥削。因此,两个阶级的关系不是你死我活,解决这一矛盾不需要采用

一个阶级消灭另外一个阶级的方式。工人阶级不消灭资产阶级也能获得真正的解

放。两个阶级的矛盾完全可以在法律的框架中得到圆满解决。我们应该年年讲,月

月讲,天天讲,讲什么?讲法律,而不是讲阶级斗争。

(1998年9月12日于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