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者: 赤子--夏绍椿 [5196 byte(s)] 于 December 14, 1998 at 21:59:49:
正如兄台所起的笔名一样,这是些常识性的问题。 的确很简单。而我们的“理论工作者”们却试图使之复杂化,他们在没有真正 读懂马克思的学说与真正理解其全部精神实质的情况下进行了自以为是的胡批,把 马克思主义这个完整的理论体系肢解为:马经、马社、马哲,进行了断章取义和任 意的所谓的“批判”,实在是令人好笑与不能理解,这些“理论工作者”们到底要 做什么?论来论去,长篇大论,是为了什么?理论联系实际没有? 我们的国家、民族、人民大众、全社会都面临着经济建设与发展的重重困难与 危机,我们全人类都在各种危机与危险的愈来愈严重的现实中有随时自我毁灭的可 能,全社会都急需解决迫切的现实难题与困境的办法与措施,我们都不需要“纯理 论”与“纯学术”的空对空的文人之辩与论,果是如此,文山会海,穷年聚讼,高 谈阔论,舌剑唇枪,又有什么作用呢? 兄台所论五点极是,前四点是不可取的。而第五点则是最为可行与必须如此 的。而其可操作性也并不难做到,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为此打开了可实施的 广阔空间与天地。 一些“经济理论工作者”往往在高谈市场经济之时,总是囿于生产领域中如 何、如何。忘记了市场经济的主体与基础,导向与决定者——上帝:消费者。就是 消费领域与生产领域的利益共享与协调联动,有机的结合与优势的互补,这二个领 域是互相关联的,不可分割的,没有消费就没有生产,没有生产也就没有消费。 二者是休戚与共的,实际上也是风险共担的。兄台所提生产的参与者与消费者 共同占有社会剩余劳动成果实在是说到了——市场经济的点子上了。而有许多以专 家、学者、权威自居的“理论大家”们却在连市场经济的最起码常识都没有搞清楚 的情况下,大谈市场经济,不能不说是隔靴搔痒,于事无补的。 市场是由生产与消费二大领域共同组成的,二者是不可分割与肢解而论的。其 实质也就是:社会生产必须以社会消费为导向,实际上是肯定了一个定义:消费决 定生产。其最高的追求之境界是:以销定购、以销定产。以市场的实际需求作为生 产的计划与实际生产运作的导向和依据。 这就是一切随着市场需求变,消费者的需求与意愿就是生产者的生命线,消费 者实际上主宰着生产者的生死存亡和荣侮兴衰,这就是为什么把消费者要称为市场 的上帝的根本原因。 没有人来做你的消费者,和你做生意,没有他们的给予与“恩赐”谁也不能把 生产与再生产进行下去,也就只有破产与关门一条路可走了。 反过来,消费者也需要生产者为其生活与生存的需要与希望与未来的需要提供 产品与商品,提供服务与保险、保障。 没有这些消费者也不可能不断的提高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 二者是相依相存的,相辅相成,相反也相成的,是谁也离不开谁的,二者共同 组成了——市场。 把二者分开来看,就不是在研究市场经济,只是停留在产品经济的思维范围内 进行研究而已。 在真正的市场经济利益社会再分配中这二者的利益与剩余劳动价值与成果的共 享也是理所当然的。 再说也没有完全的纯生产者与完全的纯消费者,我们每一个人都具有双重身 份,既是生产者也是消费者,光生产不消费除非是神仙,光消费不生产者是彻头彻 尾的寄生虫,这种人也太少了,其存活期也是不会长的,……。 所以只有利益的共享,利益的共生,利益的共同所有,共同占有才是市场经济 的实质性与根本性所在。如果我们认真地分析,客观地判断这与社会主义的基本原 则是不相违背的,是相互重合的,真正的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的经济原则也是相同 的,各尽所能,按劳分配。不劳动者不得食。又是多么的同一啊!…… 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机制与形式。其最高经济原则是:以销定产, 以销定购。这又是多么令人惊奇的同一啊!当我们用真正的客观的科学态度去进行 客观而不是主观的,断章取义的,形而上学的分析与比较时,就会发现这对立的, 矛盾体有着必然性的同一性,在最根本点上,它们并不矛盾而是不可否认的同一。 这就是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的东西最终是统一的。 列宁说“辩证法是这样一种学说,它研究对立怎样能够是同一的,又怎样成为 同一的(怎样变成同一的),在怎样的条件之下它们互相转化成为同一的——为什 么人的头脑不应当把戏些对立看作死的、凝固的东西,而应当看作生动的、有条件 的、可变动的,互相转化的东西。” 恩格斯说过:“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他提供的不是现存 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的供这种研究用的方法。” 毛泽东说过:“科学的反映现实变化的同一性的,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辩证 法。” 我们许多“经济大家”们研究经济学时,往往无视了这些,总是用形而上学的 思维与方法去进行相互割裂,的,否认其必然的联系性的“分析”与“批判”,放 弃与无视辩证法,否认矛盾的对立统一性,同一性,把世间一切有着直接、间接的 必然联系的不可分割的事物人为的分而析之,……不能不说是形而上学。(这决不 是扣帽子与打棍子,事实上的确如此。) 先谈到这里,以后再和各位网友详论吧! 兄台是有心人,在下愿意与你进行再交流与探讨。你的第五点实际上是不难有 可操作性的(在下已经有许多具体化的可行性方案、办法与措施)等待与各位交流 与共同探索、探讨。我们可以先行交流,你的第五点的确不错。给我来信好吗? E-MAIL:js533764@jm.hb.cninfo.net 恭候你的佳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