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额剩余价值的消失

不能说明机器不能创造价值

黄佶

  我在《资本异论》中提出机器能够劳动、能够创造价值,其根据是:

  1,机器能够部分或者完全代替人类劳动;

  2,机器生产的产品和人类生产的产品没有本质的区别。

  黄焕金先生在批判我的上述观点时,对这两个最本质的特点避而不谈,只

是根据“机器干活比人更快更好”这一延伸性质,用超额剩余价值最终会消

失,来证明机器不能创造价值。虽然我在回答中指出了他的这一问题,但是他

在随后的发言中仍然把超额剩余价值和机器创造价值的问题混在一起。

  我的观点是:

  1,先进机器能够代替人类劳动,落后机器也能够代替人类劳动,而超额剩

余价值只适用于个别生产者(企业)率先使用先进技术或者机器的情况。因

此,不能用超额剩余价值最终会消失来否认机器能够劳动、能够创造价值;

  2,超额剩余价值的消失,是以先进技术或者机器的普及为先决条件的,但

是先进的技术和机器设备的普及不仅需要时间,而且需要获得者付出巨大的代

价。另一方面,在现有先进技术扩散、普及的同时,个别企业不断开发更新、

更先进的技术,因此,各个生产者之间技术水平的差异是动态地长期存在的,

超额剩余价值也是长期稳定存在的。例如波音飞机公司和英特尔芯片厂相对于

中国和其它国家、地区的技术优势长期存在,这一技术优势带来的超额剩余价

值,也能够长期存在,而不是迅速消失。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总是忽略落后企业

获得先进技术的时间差和代价,并据此认为超额剩余价值会很快消失,显然是

脱离客观实际的、是错误的。

  3,马克思证明超额剩余价值也是来自对工人的剥削。我在《资本异论》中

指出,马克思在证明时错误地把“等价交换”时的价值计算公式用于“不等价

交换”,因此其证明过程是完全错误的。

  我希望黄焕金先生在回答时能够具体地、明确地说明我的哪个观点是错

的、错在哪里、为什么错,而不是避而不谈,另说一套,这对解决问题没有任

何帮助。我们讨论问题是为了追寻真理,而不是为了自己的面子。如果黄焕金

先生能够说服我,我随时愿意向真理投降。

  黄焕金先生在谈到机器时,总是假设存在超额剩余价值,即:使用机器以

后缩短了生产时间、降低了成本。下面是一个机器代替人类劳动、但不存在超

额剩余价值的“思想实验”(黄焕金先生本人常用的分析方法)。

  假设有两家生产电脑底板的工厂(甲和乙),它们使用不同的生产方法。

  甲工厂:使用50个工人用手插入零件,并焊接;

  乙工厂:使用2个工人操纵管理一条自动流水线,自动插入零件然后焊接。

  两家工厂的产量相同,均为每年10万块;

  两家工厂的生产成本也相同,均为每年60万元(详细见下表)。

  甲工厂

(50个工人)

乙工厂

(2个工人加一条自动流水线)

每个工人月工资
福利合计
1000元 2000元
全部工人合计 50000元 4000元
每年合计 60万元 4.8万元
机器成本 0 276万元
机器每年折旧
(五年折旧完毕)
  55.2万元
每年生产成本合计 60万元 60万元

  也就是说,在这个例子中,使用机器既不会带来生产效率的提高(每年产

量不变),也不会使生产成本降低(机器很昂贵)。

  肯定会有人疑问:既然如此,为什么乙工厂的资本家还要使用机器呢?原

因是:机器的成本可以一次付清,以后不会出现工人罢工要求增加工资的情

况。

  那么甲工厂的资本家为什么不使用机器呢?因为他无法筹集到购买自动流

水线所需的二百多万元,因此选择雇佣工人,每月只需支付五万元工资。

  总之,这两种生产方法是等效的,是一个纯粹的机器代替人类进行生产劳

动的例子(流水线代替了48个工人),使用机器没有带来超额剩余价值。

  现在我们以甲工厂为例分析产品(电脑底板)的价值构成。

  假设生产一块底板需要价值1000元的零部件,每生产一块需要价值10元的

活劳动,因此,每块底板的价值是:

  1000(物化劳动(零部件)的价值)+10(活劳动的价值)=1010元

  50个工人每年生产10万块底板,因此创造了100万元新价值,减去60万元工

资福利,余40万元利润。根据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这40万元来自剥削工人

的剩余价值。

  乙工厂生产的电脑底板和甲工厂没有任何区别,因此也可以按照1010元的

价格出售,每年也有40万元利润。请注意:由于甲乙两厂的生产成本完全相

同,它们的降价空间也完全一样,乙工厂并不因为使用机器而具有大于甲工厂

的降价空间,即乙工厂没有任何超额剩余价值。

  如何解释乙工厂的利润来源呢?

  由于乙工厂雇佣了两个工人,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认为这40万元利润来自对

这两个工人的剥削,也就是说,乙工厂的剥削程度比甲工厂高了25倍,从两个

工人身上得到了甲工厂从50个工人身上得到的剩余价值。

  或者说,乙工厂的工人创造的价值比甲工厂的工人多了25倍。为什么乙工

厂的工人这么厉害呢?政治经济学认为,使用机器的劳动是复杂劳动,所以能

够创造比较多的价值。

  根据这一逻辑,尽管乙工厂工人的工资福利待遇提高了一倍(见上表第二

行),但是仍然不够,至少应该提高25倍。要彻底消灭剥削,必须提高得更

多,直至40万元利润完全作为工资发给这两位工人。

  由于政治经济学没有给出计算劳动价值的客观标准和具体方法,因此,可

以在任何情况下把全部利润解释为从工人身上剥削来的剩余价值。如果一条流

水线加两个工人可以代替500个工人,政治经济学仍然可以用“剥削程度提高了

250倍”来驳斥“机器创造价值”这一“谬论”。

  这里有两个问题令人费解,需要马克思捍卫者们来指点:

  (1)一个“严密的”(恩格斯语)科学理论能否如此解释世界?用这种办

法来使自己“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理论能够有多少价值?我记得小时候常遇

到这种情形:两个孩子争论谁家钱多,开始是具体数字的交替增加,当达到数

万万亿以后,一个孩子说:“随便你家有多少钱,我们家总是比你们家多一块

钱”,于是大获全胜,凯旋而归。

  (2)乙工厂资本家花费二百多万元,冒着巨大的投资风险(如果投资失

败,即使他能够找到一个月薪一万元的工作,也要打工二十多年才能还清这笔

钱),使两个工人从简单劳动者(用手插零件、焊接)转变为复杂劳动者(使

用电脑控制流水线)、工资收入提高一倍,为什么反而是加重了剥削?罪孽反

而更加深重了?

  话说到这个份上,想必每一个具有正常逻辑思维能力的人(包括马克思捍

卫者们。我不认为他们在道德、智力和知识方面有任何异常,他们的问题仅仅

是患有“马克思崇拜”综合症,对马克思的理论和学说,拒绝采取他们对其它

理论和学说的客观态度),都会得出如下结论:

  乙工厂40万元利润中,尽管有一部分是从那两个工人身上剥削来的剩余价

值,但是至少有一部分是机器创造的价值。

  在本文的分析中,乙工厂不存在超额剩余价值,因此黄焕金先生根据“超

额剩余价值会很快消失”,而对“机器创造价值”所作的批判失去作用。我希

望黄焕金先生能够说明,即使在上述假设条件下,机器也没有创造任何价值。

  当然,如果黄焕金先生打算使用上述“儿童辩证法”来进行批判,就不必

发言了,以免浪费宝贵的上网费。

黄佶(2000-1-30)

电子信箱:huangjib@online.sh.cn

《资本异论》:http://zbyl.126.com


《中国研究》首页  网思院  讨论室   致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