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首先谈一下牛奶,如果科学家发明了人工合成的牛奶,那么此劳动成果是科学 家创造的,他每天必须食品是其劳动消耗。在他的劳动过程中她妻子为其作饭是否 是他们俩分工合作?这种问题未免有点好笑,要说是也能说点理由,他妻子用作饭 这种形式将自己的劳动凝结于科学家的最终发明里面,他们共同劳动分工合作创造 了发明;可夫妻之间有这么严重吗?
H: 那么农夫饲养奶牛、奶牛产奶为什么不是“农夫和奶牛共同劳动、合作创造发 明”呢? 你没有回答我的问题:科学家合成牛奶是劳动,是创造价值,为什么奶牛合成 牛奶不是劳动、不是创造价值?
S: 再谈一下当资本家的问题,什么是资本家?为什么不说企业家、科学家、美食 家、管理专家?区别何在?“资本”二字!资本家应该也是一种职业,以投资为手 段,以占有生产资料为形式,享有分配被雇佣者劳动成果之权力。我讲过许多次 了,资本家有许多“第二职业”,包括管理、行销、发明创造、甚至体力劳动,也 因此有不少正常收入,可这跟是不是资本家没有关系!
H: 你的观点是:纯资本家没有“正当收入”,或者:纯资本家的任何收入都是不 正当的。对不对? 我要证明的是:纯资本家也可以有正当收入,这些收入可以来自第三种人类劳 动——心力劳动,或者机器的劳动,或者消费者报酬,或者“资本的生产力” (马克思语)创造的价值。
S: 最后接着谈一下投资回报,资本家投资的目的是占有剩余价值,……
H: 这句话不严格,典型地体现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教育造成的先入之见。 应该说:“资本家投资的目的是为了获得价值增殖”。 根据马克思的观点是:价值增殖只有一个办法:占有剩余价值。 但是我证明了马克思的观点是错误的。 你批判我的证明是可以的,但是你不能拿我批判的东西作为批判我的武器。 就好象你批判1+1=3,我不能拿3-1=1来反驳你,道理是一样的。
S: 先生说了好多次的消费者给的报酬,其实我想和劳动创造的增殖是一回事 情。10元钱买进的东西,原封不动的在本地转手仍然是10元,而如果你用锉刀加工 了就有可能是12元(本地),若你在带到外地去也可能是14元。当然其中锉刀和路 费是必要的消耗,如果各为1元,那么你的劳动创造的增殖为2元,这也就是先生常 说的消费者给予的报酬,不知道先生的意思是不是这样?
H: 可以说这2元价值增殖完全是劳动(用锉刀加工和运输)创造的价值,也可以 说其中 X 元是劳动创造的价值增殖,2-X 元是消费者报酬。 为什么同一个现象可以有两种解释呢?因为劳动价值是无法定量测量和计算 的。所以,无法通过实际测量的数值来判断两种说法谁对谁错。 但是,从逻辑上分析,不能排除这2元钱里面存在消费者报酬的可能。 如果这2元钱完全是工人劳动创造的,那么这件商品的价值就是14元。外地人 为什么要购买这件商品,而不是自己生产呢?自己生产可以彻底消除遇到伪劣商品 的可能性。 外地人不自己生产,说明自己生产的成本要高于14元,购买商品可以节约劳 动,而且节约的劳动在价值上要超过可能遇到伪劣商品所带来的不快。 因此,价格高于价值不会被消费者拒绝,2元钱里面完全可能包括消费者报 酬。 当然,这不排除商品的价值是14元(物化劳动12元,活劳动2元),售价本来 可以提高到14.5元,消费者报酬是0.5元,但是因为竞争激烈,资本家不得不放弃 消费者报酬,把价格降为14元,结果2元钱完全是活劳动创造的价值,资本家的利 润来自、也只能来自无偿占有工人创造的部分价值——剩余价值,工人的报酬少 于2元,其余部分被资本家剥削走了。 但是,我们应该注意到,消费者报酬的消失是外部原因(激烈的竞争)造成 的,因此,“利润只能来自无偿占有雇工的剩余价值”不是一个内在的、本质的、 无条件成立的客观规律。也就是说,剩余价值理论不能成立。 那么这两种解释或者说法是不是等价的呢? 不是。 如果这2元钱完全是工人劳动创造的,那么,就应该归工人,资本家哪怕从里 面拿走了一分钱,也是犯罪:盗窃别人的劳动成果。 如果这2元钱中有一部分是消费者给生产者的报酬,那么,由于资本家对生产 过程有贡献(资本使工人、管理人员和机器、原料能够聚集在一起进行劳动生 产),资本家获得利润就是正当的了。 根据前一种说法,应该消灭资本家。 根据后一种说法,应该奖励资本家。 判处死刑和通报嘉奖是等价的吗?
S: 资本家投资的目的首先是占有剩余价值(先入之见,评论见上——黄佶),而 投资也有聚合生产力的功能。投资回报在资本家眼里是含有剩余价值的,但是在不 以占有剩余价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中也有回报,而这种回报是投资的正常回收,是 不含有剩余价值的。如果说投资10万,五年收回,到第五年末收回的不一定就是10 万。因为有通货膨胀的因素,那时候要收回多少应该按照五年当中的通货膨胀率以 现金终值法计算。如果是资本家来计算,就不可能是这样,在现金终值法的计算中 他还要将投资利润率加进去,与通货膨胀率联合计算,他的回报是大于10万的。
H: 1,如何区分“以占有剩余价值”为目的的投资和“不以占有剩余价值为目 的”的投资?这种区别存在吗? 2,怎么又把通货膨胀扯进来了?
S: 上述是纯理论上的,在现实生活中投资回报大于本金是普遍现象,而其中必然 存在不同程度的剥削现象。
H: 1,“其中必然存在不同程度的剥削现象”——先入之见的再次表现。 2,即使的确存在,只要“投资回报”不是100%来自剥削,剩余价值理论就不 能成立。因为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证明资本家的利润只能来自剥削,根据这一理 论,他提出必须消灭资本家阶级,工人阶级才能摆脱剥削,获得解放。 如果哪怕有1%的利润来自非剥削途径,那么,工人阶级即使不消灭资本家, 而只要逼迫他们提高这1%。降低那99%,就能避免受到剥削。
S: 允许适度的剥削现在存在并不代表马克思理论的失败,相反更加深刻的印证 了。如果都按照先生的理解去,一点点的剥削都要消灭,那样才是真正沿着马克思 理论的方向走,而这样行不通就证明马克思的理论有问题,这样的逻辑恰当吗?
H: 把允许资本家得到正当的投资报酬,理解成“允许适度的剥削”,恰恰是马克 思剩余价值理论对中国改革开放最大的负面影响。我所有工作的目的就是要纠正这 一错误观念。 把资本家应该得到的劳动成果看作是网开一面似的恩赐,把鼓励私有经济发展 看作是“初级阶段”的临时措施,过去、现在和将来,都会严重阻碍中国经济的发 展。 这一错误观念不消除,中国早晚要进行第二次“无产阶级革命”,先是革资本 家的命,然后是中国人相互革对方的命,最后是外国人来革中国人的命。 黄佶1999/9/2于上海 黄佶政治经济学论文集——“剩余价值理论证伪”网址: http://hjpaper.126.com ---------------------------- S来函(1999/9/1) 首先谈一下牛奶,如果科学家发明了人工合成的牛奶,那么此劳动成果是科学 家创造的,他每天必须食品是其劳动消耗。在他的劳动过程中她妻子为其作饭是否 是他们俩分工合作?这种问题未免有点好笑,要说是也能说点理由,他妻子用作饭 这种形式将自己的劳动凝结于科学家的最终发明里面,他们共同劳动分工合作创造 了发明;可夫妻之间有这么严重吗? 再谈一下当资本家的问题,什么是资本家?为什么不说企业家、科学家、美食 家、管理专家?区别何在?“资本”二字!资本家应该也是一种职业,以投资为手 段,以占有生产资料为形式,享有分配被雇佣者劳动成果之权力。我讲过许多次 了,资本家有许多“第二职业”,包括管理、行销、发明创造、甚至体力劳动,也 因此有不少正常收入,可这跟是不是资本家没有关系! 最后接着谈一下投资回报,资本家投资的目的是占有剩余价值,先生说了好多 次的消费者给的报酬,其实我想和劳动创造的增殖是一回事情。10元钱买进的东 西,原封不动的在本地转手仍然是10元,而如果你用锉刀加工了就有可能是12元 (本地),若你在带到外地去也可能是14元。当然其中锉刀和路费是必要的消耗, 如果各为1元,那么你的劳动创造的增殖为2元,这也就是先生常说的消费者给予的 报酬,不知道先生的意思是不是这样? 资本家投资的目的首先是占有剩余价值,而投资也有聚合生产力的功能。投资 回报在资本家眼里是含有剩余价值的,但是在不以占有剩余价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中也有回报,而这种回报是投资的正常回收,是不含有剩余价值的。如果说投资10 万,五年收回,到第五年末收回的不一定就是10万。因为有通货膨胀的因素,那时 候要收回多少应该按照五年当中的通货膨胀率以现金终值法计算。如果是资本家来 计算,就不可能是这样,在现金终值法的计算中他还要将投资利润率加进去,与通 货膨胀率联合计算,他的回报是大于10万的。 上述是纯理论上的,在现实生活中投资回报大于本金是普遍现象,而其中必然 存在不同程度的剥削现象。但这就如同是一条生产线上废品率多少的问题一样,如 果维持高合格率的成本比出废品所造成的损失还要大,那不如选择适当的废品率。 剥削现在存在,先生也是认同的,剥削现在不合理,是理所当然的,但关键是看你 如何去作。允许适度的剥削现在存在并不代表马克思理论的失败,相反更加深刻的 印证了。如果都按照先生的理解去,一点点的剥削都要消灭,那样才是真正沿着马 克思理论的方向走,而这样行不通就证明马克思的理论有问题,这样的逻辑恰当 吗? |